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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憑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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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憑證申辦須知

申請人:
本人親自辦理 。
本國設有戶籍 。
年滿十八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 且未受監護宣告者。

應繳附證件及注意事項:
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。
IC卡片工本費新台幣250元。
E-MAIL信箱。
 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,可跨縣市辦理,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備註:
電子憑證依據安全等級區分,可分四級,電子化政府各憑證管理中心所核發之電子憑證,是屬於較高安全等級的憑證,可做為網路身分證明,是電子化政府網路申辦服務的基礎。
「自然人憑證(網路身分證)」是可以在網路上作資料交換時,如同網路身分證,用來辨識雙方身分。政府為實現電子化政府的目標開辦自然人憑證(網路身分證),其目的在方便民眾,提升政府效能,舉凡網路報稅、申辦電子戶籍謄本、變更駕照地址、查詢勞農保年資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等,讓您真正享受【多用網路,少走馬路】的便捷與高安全性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 申請自然人憑證(網路身分證)須由本人親自申請,具體說明請上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。

民眾於戶政事務所申請恢復戶籍、變更姓名或變更身分證字號後,憑證管理中心資料庫與戶役政資料庫需三個工作天更新資料,故民眾需於戶籍遷入、改名或變更身分證字號三個工作天後才可申辦自然人憑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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